当前国内不存在合法的比特币交易所 —— 自 2021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文明确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以来,境内所有比特币交易所均已关闭或转型,任何声称 “境内合规” 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均为虚假宣传。而部分用户尝试通过境外平台交易的行为,不仅面临资金损失风险,更可能触及法律红线,这与比特币本身的技术属性无关,核心是国内监管对加密货币交易的明确限制。
从监管政策来看,国内已构建全面禁止比特币交易的法律框架,合法交易所无存在空间。早在 2013 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发布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比特币并非法定货币,禁止金融机构参与相关业务。2021 年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更是进一步明确: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,扰乱经济金融秩序,滋生赌博、非法集资、诈骗、传销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因此 “任何法人、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,违背公序良俗的,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”。这意味着,境内既不允许设立比特币交易所,也不保护任何形式的比特币交易行为,合法合规的交易渠道在国内根本不存在。
从市场实际来看,境内曾有的头部比特币交易所(如比特币中国、火币中国等)均已完成清退,目前所谓 “可在国内使用” 的平台多为境外机构或虚假诈骗平台。部分境外交易所(如币安、欧易 OKX 等)虽未完全禁止国内用户访问,但根据监管要求,这些平台已无法提供境内法币兑换服务,且国内用户通过 VPN 等工具访问境外平台的行为本身就存在多重风险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一些不法分子借机搭建虚假交易平台,仿冒境外交易所界面,以 “低手续费”“高杠杆” 为诱饵吸引用户入金,最终卷款跑路 —— 这类平台与此前曝光的 AMBC 诈骗项目本质相似,均通过虚构交易场景骗取资金,且因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,用户维权几乎无门。
尤为关键的是,参与境外交易所交易或非法交易活动,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与财产风险。从法律层面看,通过境外平台进行比特币与法币的兑换,若涉及跨境资金流动,可能构成非法买卖外汇,触犯《刑法》中的非法经营罪 ——2024 年浙江就有案例显示,某用户通过境外交易所 OTC 功能兑换 1200 万元 USDT,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获刑 3 年。若交易资金涉及电信诈骗、赌博等违法所得,用户还可能被认定为洗钱罪共犯或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从财产层面看,境外交易所的资金安全缺乏保障:一方面,部分平台未取得合规牌照,存在卷款跑路风险;另一方面,国内用户的交易资金需通过第四方支付通道流转,极易被公安机关监测追踪,导致银行卡冻结,资金无法取出。此外,税务部门已开始通过链上数据分析追溯虚拟货币交易收益,未申报纳税的用户可能面临补缴税款与滞纳金的处罚。
需要明确的是,比特币本身虽未被定性为非法资产,但国内监管的核心逻辑是 “禁止任何交易炒作行为”,这与打击 AMBC 这类传销诈骗项目的初衷一致 —— 均为防范金融风险、保护公众财产安全。二者的区别在于,比特币是具备技术基础的数字资产,而 AMBC 是纯粹的诈骗工具,但参与比特币交易的行为在国内同样不受法律保护,且可能引发比参与诈骗更复杂的法律后果。
对普通民众而言,认清 “国内无合法比特币交易所” 的现实是首要前提,应坚决远离任何形式的比特币交易活动,避免因追求短期收益陷入资金损失与法律风险的双重陷阱。若发现虚假交易平台或诈骗行为,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,维护自身与他人的财产安全。














